疫有留痕(十二)「愛」你所作,作你所「好」—— 活出「成功」新定義
列王紀上 2:1-4
吳磐德牧師
講道大綱:
對你來説,怎樣才是一個「成功」或有成就的人生呢?
財富?權力?地位?名氣?仁慈?慷慨?智慧?
「愛」你所作,作你所「好」(列王紀上 2:1-4,聖經新普及譯本)
- 最重要的讚賞(太 6:1-4)
調整渴望讚賞的對象 - 卑微就是偉大(路 21:1-4;太 23:34-36)
重新界定生命的成就 - 無愧的回憶錄(王上 2:3;提後 4:7-8)
撰寫值得懷緬的故事
結語及反思:讓我們的生活以神為中心,活出「愛」你所作,作你所「好」的生命。
神會問您:
- 您遵行了我的旨意嗎?Did you do my will?
- 您按着我創造您的原意及計劃而活嗎?Did you live the life I created you to live
- 您成為了我所期望的人嗎?Did you become the person I created you to be?
- 您有沒有以愛待我及關愛所有我所創造的萬物呢?Did you live a life of love with me and all that I created?